三次洪水兩個誓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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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彩虹的約定」是指創世記神與挪亞所立的永約…大地蒙污極惡,神用洪水審判之後,以彩虹立約為記,應許劫後的餘生,神人和好,永不再受洪濤覆滅 :「神說、我與你們…所立的永約、是有記號的。我把虹放在雲彩中……我看見、就要記念我與地上…活物所立的永約……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。」 (創世記 9:12~17) 彩虹的永約,對嫂嫂和大哥而言,就代表著他們在結婚之後,縱使有如洪水般的災難來臨,他們都會守著這個彩虹之約……一個千古不變永恆的約。因為他們堅信在洪水之後,等待著他們的,就是繽紛的彩虹,他們曾經共同渡過洪水的日子,經歷過神的信實,體驗到神的奇妙,由於這件苦難的經歷,使他們與神的關係更加密切。 嫂嫂生命中曾立過兩個約……受浸的約 (與主同死活) 和婚姻的約 (與夫共生死)。她三歷洪水…丈夫病發、離世、自己染病。然而在天上,在新天新地,在基督的救恩和神的永約中,已不會再有眼淚,死亡、悲哀、疼痛;今世的滔滔洪水已過,她留給地上朋友的遺產,是捨己的愛,對主的忠誠,並對神的信心。 「…我觀看、見天上有門開了…有一位坐在寶座上…又有虹圍著寶座…」 (啟示錄10:1~3) ~陳偉中 (婉雯的小叔)
各位懷念謝醫生 ~安息禮拜婉雯爸爸悼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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